温州休学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温州教育局制定了《温州休学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一、休学条件
1. 学生因身体原因或者家庭原因需要休学。
2. 学生经过诊断证明,需要休息的。
3. 学生因学业成绩非常优秀的,经过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二、休学程序
1. 学生需要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
2. 休学期间,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课程学习,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3. 学生需要定期向学校报告身体情况,学校需要进行定期检查。
三、休学期限
1.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 休学期限计算从学生提出休学申请之日起算。
四、休学管理
1. 学校应当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确保其身心健康。
2. 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参加必要的身体检查,确保学生身体状况良好。
3. 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参加必要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帮助学生缓解学习压力。
五、其他规定
1.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对其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完成学业。
2.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为其安排必要的辅导和帮助,不得歧视。
3.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对其家庭进行帮助和支持,不得歧视。
温州教育局制定的《温州休学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学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积极申请休学,在休学期间认真完成学业,并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
